问题,她赞成对刑法中的强奸罪规定进行修改。她说:“我国1979年制定的《刑法》中有流氓罪,其中包含了‘同性性侵害’行为,但在1997年制定的《刑法》中取消了流氓罪,同性性侵害难以再按犯罪论处,也无法按强奸罪惩处,只能以其他罪名轻判。刑法规定的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而实际上男性也应该是强奸罪的受害者,不能认为只有女的才可以成为受害者,同性之间的性侵害,女性对男性实施的性侵害,和男性对女性实施的性侵害都应该算是构成强奸罪,不能有区别。”
李银河认为,无论男女,只要是违反了当事人的意志都应该算作刑法上的强奸罪。之所以我国刑法上存在对男性遭遇性侵害的法律空白,她认为这与同性恋在中国的弱势地位或者得不到法律认可有很大关系。
李银河告诉记者,中国有三千万同性恋者,随着社会对同性恋越来越宽容,这个群体会凸现出来,他们之间的性暴力也必须得到制止,而扩大强奸罪的内涵就很有必要了。她还呼吁同性婚姻合法化,如果法律承认了同性婚姻,那关于同性性暴力的法律条文肯定也会有了。

